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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专业实习计划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情况,现将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专业实习年级
毕业年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实习分两类:1.教育实习;2.专业实习。
注:本计划针对专业实习。
二、日程
1.5月底以前联系实习单位。
2.6月到7月上旬根据联系情况,院上制定实习计划。
3.实习时间:9月1日—10月31日或7月9日-9月1日。
4.11月1日实习总结、报帐。
三、组织领导
1.实习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刘新平 副组长:张建中 杜叶婷
成员:实习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
2.各实习生由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及我院指导教师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实习单位担任),对实习生的思想、业务、生活全面负责。
四、经费
根据学校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另行制定细则。
五、实习内容
实习生根据实习单位业务确定实习内容,服从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六、关于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生认真写好“实习日志”。
2.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填写“实习鉴定”。
3.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参考“实习日志”、“实习鉴定”,按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评定。
七、关于总结工作
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必须写实习总结和调查报告各一份,内容为实习经验体会或专题调查报告等,返校前进行小组座谈交流并交实习指导教师一份,较好的总结在全班大会上交流并向有关方面推荐。
八、实习携带东西
1.实习成绩登记表,实习日志薄。
2.指导教师聘书。
九、其他有关问题
1.各实习小组要组织全体实习生学习《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的规定》,《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等文件,并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
2.实习生要尊敬实习单位的领导、员工,要有敬业精神,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生离开实习单位必须经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批准。
3.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超过标准的开支不予报销,对现金发票单据要妥善保存,实习结束后立即办理报帐手续。
4.注意安全,实习生的往返交通,公私财物保管,劳动,外出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都要注意安全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5.凡是实习期间严重违犯纪律的学生,实习成绩按零分计,并按情节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6.各实习生到达实习点后,要在第一周内将本人的具体安排及详细地址、E-MAIL地址及电话报院办公室,以便统一检查。
7.院办联系人:姚海洪
电话:029-85310232
E-mail:yaohaihong@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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