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次选拔
学院组织二次选拔,对调整出实验班的1/3人数进行补充。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适教、乐教、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的基本素养。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成绩。
(二)报名资格
1.2023级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后1/3的学生;
2.未入选“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的数学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且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
(三)选拔办法
1.二次选拔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统一测试;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
2.学院按照总成绩排定名次报教务处。
3.学校统一公示“卓越教师实验班”二次选拔拟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中午12点,报给各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整理后于2024年9月9日晚上20点发给2023级教务助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