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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1 点击量:

一、奖励标准与比例

  硕士、博士一年级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将根据学校规定的各等次比例进行奖励,推免生按一等奖学金进行奖励。硕士二年级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评定,博士二年级、硕士博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将参照《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评定。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4. 学习刻苦努力,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异。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 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记录;遵守校纪校规。

7. 申请者须由导师同意并推荐。

8.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荣誉;在国家、省级英语竞赛中获奖,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托福成绩达到85分、GRE(新GRE)成绩达到1200+3分(310+3分)、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者;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9.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评审过程

  学院负责对申请积学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学院基层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确定本单位拟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对研究生积学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提请裁决。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陈  夏  联系电话:029-85310232

               联系邮箱:xchen80@snnu.edu.cn

               邹尚田  联系电话:029-85310203

               联系邮箱:shangtian@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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