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本科教学

研究生教育

学生天地

精品课程

教师风采

招生信息

招聘信息

科学研究

下载专区

数学实验中心

数学资料室

学院信箱

返回首页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周末晚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并完善晚点名制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一、晚点名的时间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周日晚点名是指学生在每周星期天,正常节假日收假下午在各年级规定地点集中点名的管理制度。每周日下午及节假日的收假日下午,要求各年级辅导员必须亲自到场主持晚点名工作。学生按指定区位集中,准时列队到位,具体时间由各年级辅导员自行规定。
二、晚点名的任务 
1、清点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各年级辅导员对其分管的学生班(年)级进行逐一呼点或抽点(未抽点班级,由班长向辅导老师报告到位情况),落实并上报未到者及其原因。
2、讲评上周工作。
3、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布置下周工作,提出要求等。
三、晚点名的要求 
1、辅导员必须携带学生名册、工作日志等有关材料,组织好晚点名,做好晚点名记录。
2、在校各班级学生都必须参加晚点名,不得无故不到、迟到或早退。有事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假。点名时,学生要自觉遵守队列纪律,保持良好的姿态和秩序。
3、学生的晚点名考核与课堂纪律考核相同。无故一次未到者按旷课三课时计,累计处理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晚点名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离校。私自离校者,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年级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本制度解释权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工组。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工组
2000年12月10日

 



Copyright@ 中国.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电话:029-85310232.邮编:710062.Email:maths@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