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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25 点击量: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获得的重要依据。学院根据学校《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和创作的能力。

2. 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3. 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严肃认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领导小组

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员:系主任、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学秘书

三、选题与形式

1.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保证达到该专业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2. 选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难易要适当、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3.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由学院提出,经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双向选择确定,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拟(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所有题目均须通过学院审定。

4.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

5. 经学院批准、备案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时,必须重新审定、报批及备案。

6. 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来源于基础教育一线,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来源于行业企业,但均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7. 师范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当年学生开展教育实习工作之前完成;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应在当年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工作之前完成;便于学生结合实习工作开展相关研究。

四、指导教师要求及职责

1. 指导教师是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 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能为人师表,对学生思想品德的陶冶起有益的作用,即指导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

(3)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及写作规范。

2. 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严格要求,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帮助学生清楚认识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2) 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设计方案);

(3) 为学生列出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4) 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5) 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1-2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随时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6) 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专业学术论文体例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7) 审查论文(设计)规范,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学校制定的规范化要求;

(8)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要收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3. 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发现有抄袭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4. 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按以下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含6人),每指导1人计6个工作量。超过6人,每指导1人计4个工作量。

五、写作与形式

1. 学生是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主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1) 所有本科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并独立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

(2) 在指导教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撰写,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3) 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暂时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事先向指导教师及学院有关领导请假。

2. 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包括选题的确定、资料的查阅和整理、必要的社会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写作提纲、实验方案、设计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数据的处理、日志的填写及论文的撰写(设计的完成)等环节。

3.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熟悉和掌握所需全部资料,合理设计研究方案,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一定的独到见解,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逻辑清楚,文字通顺。

4.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按照基本学术写作规范进行,必须充分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原则上引用中文文献不少于20篇,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并至少翻译1篇外文文献,答辩时外文文献和译文一并提交答辩小组审核(特殊专业可以变通,具体要求由学院制定,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教务处备案),最终连同毕业论文(设计)一起由学院存档。

5. 毕业论文(设计)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根据《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6. 论文字数(正文)应在5000字以上。

六、评审和答辩

1.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通过指导教师“审阅”、答辩小组“评阅”、“答辩”等三个评定环节。每个环节均要评价其完成工作情况,写出评语,最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2. 设立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制度,学院按本院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内外有关专家盲审。

3. 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

4.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材料,并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5. 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本院专业设置及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小组组长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讨论确定,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2人,负责答辩记录。

6. 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2) 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3) 论文(设计)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等;

(4) 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7. 提问和回答约5分钟,提问内容主要包括:

(1) 质询与论文(设计)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2) 论文(设计)中需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3) 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

8. 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和等级有异议,两周内可向所在学院答辩委员会申请复议,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议,答辩结果以复议结论为准。

9. 学生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参加当次答辩:

(1)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答辩材料;

(2) 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不合格;

(3) 因任何原因累计缺勤时间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时间的1/3

(4) 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高于30%

(5) 盲审结果为“不合格”。

七、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在答辩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

2.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综合下列几方面的情况评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情况;写作日志的撰写情况;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倾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程度、论述论证的深度、有无创新及现实意义、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验方案是否合理严谨、图表表达是否规范等);答辩情况;所选题目的难易程度等。

3. 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即优秀(90及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

4.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被受理者或缺席答辩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

5. 答辩委员对毕业论文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每个答辩组的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大于10%。

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学院答辩委员会通过评议,向学校推荐一定数量(不超过当年毕业学生人数3%)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有教务处组织评定。

九、写作时间安排

1、第三学年第二学期

6月下旬:学院确定并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安排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7月中旬-8月:学生阅读相关文献,与指导教师交流沟通,撰写开题报告,形成研究方案。

2、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9-11月:学生结合实习工作,根据个人选题开展实践、调研等工作。

12- 1月:学院组织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写出初步提纲,完成外文文献翻译。

320181月:寒假前。

420182月:寒假期间,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的相关工作。

3、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2-3月:学院组织学生开题,学生根据开题情况,完善开题报告。

3月:学生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4月: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中期检查,学生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 (设计)中期检查表”。

4月底:学院开展学术不端检测进行“院级初检”,初检后,教务处对全校学生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通报结果。

5月: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及二次答辩工作,随机抽取5%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送校内外专家进行盲审。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盲审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5月下旬:学院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论文(设计)”。

6月:各学院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做好总结、存档工作,并在学期结束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

十、质量监控

1. 学院教学督导组定期检查和督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和纪律管理工作。

2. 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前,对全部学生论文(设计)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 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重度重合(≧50%)者,学生须对论文(设计)作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4周。修改完成后,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教务处进行复检,达到重复率不超过30%,准予参加答辩。

(2) 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中度重合(30%≦重合比<50%)者,须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2周。修改完成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提交教务处进行复检,达到重复率不超过30%,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 答辩之前仍无法达到学校要求(“文字复制比<30%”)者,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院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论文(设计)必须请假,3天以内由指导教师审批;3天以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

4. 对于论文(设计)数据和资料造假、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设计)的学生,一经查实,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一、总结及归档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对当年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学期结束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

2. 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在答辩结束后由学院负责整理保存4年以上备查。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论文(设计)、参考文献译文本、成绩登记汇总表等。按学号分类存档。

十二、其他

1. 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若需发表,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应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 因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无法回国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国(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毕业实习、论文答辩及毕业认定等相关事宜管理办法(试行)》(师教[2014]7号)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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