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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量:

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是由社会人士张振国、李新花夫妇设立的专项助学金,旨在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优秀在校本科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保证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校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振国”一等助学金2名,每人受助金额为3000元。

评选“振国”二等助学金3名,每人受助金额为1200元。

三、评选流程

1. 11月24日—26日,学生申报阶段。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1)《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件2);

(2)个人申请书一份(A4纸张手写);

(3)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4)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附件3);

2. 11月27日—30日,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学院推荐名单,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张振国、李新花夫妇。经对方同意后在学院公示3日(12月1日-12月3日)。公示无异议后,方予执行。

三、注意事项

1.2021级本科生无成绩单,个人申请书部分不限篇幅。

2.对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原则上,学校要求一学年累计受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年累计受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3.成功评选获“振国”助学金的同学需签署一份振国知情同意书,并于公示期结束后交至学院。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振国”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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