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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8级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及二次选拔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9-03 点击量:

为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竞争机制,切实提高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二次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机制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与二次选拔实行学校统筹指导,学院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因材施教、分流培养、滚动进出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能进能出的实验班学生流动机制,遴选乐教适教的学生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三、中期考核

(一)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

(二) 中期考核包括专业课成绩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专业课成绩以必修课成绩为依据,权重占60%;综合素质面试权重占40%

(三) 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四)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具体考核方案由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 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后 1/3 学生调出实验班,但可参加实验班二次选拔。

四、二次选拔

学院组织二次选拔,对调整出实验班的 1/3 人数进行补充。(一)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适教、乐教、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的基本素养。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 在校期间无不及格成绩。

(二) 报名资格

1. 2018级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中期考核后 1/3 的学生。

2. 未入选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的数学专业公费师范生,且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

3. 2018级专业分流后至本专业的学生。

(三) 选拔办法

1. 二次选拔以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以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为主要测试内容,权重占 50%;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教师职业心理素质统一测试及从教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权重占 50%

2. 学院按照面试成绩排定名次报教务处。

3. 学校统一公示卓越教师实验班二次选拔拟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进入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习。

(四) 相关说明

1. 二次选拔结束后,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学习过程中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2. “数学卓越教师实验班学生如不适应实验班学习,可自主申请退出实验班,进入本专业相应班级学习。实验班人数不再补充。

五、监督与申诉

(一)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次选拔过程。

(二) 学校在中期考核和二次选拔过程中随时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学院复议。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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